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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讲座 | 董天策:网络舆论聚集是社会危机,还是治理契机?

【发布日期:2023-05-18】  作者:     点击数: 

512日下午,重庆大学新闻学院院长董天策教授应邀做题为《网络舆论聚集是社会危机,还是治理契机?》的学术讲座。讲座由党委书记邹军教授主持,张杰教授、曾丽红教授、谢明香教授以及我院数名年轻教师和研究生聆听了讲座。此外,广东金融学院财经与新媒体学院院长陈映教授、梁辰曦老师也参与了此次交流。

董教授在讲座中指出,对于“网络舆论聚集”,国内学界大都采用“网络群体性事件”概念来研究。但实际上,大部分乃至绝大部分“网络群体性事件本质上是种舆论和意见表达”,实乃网络言论的集中表达,并非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危机”,而是一种推进社会进步的“治理契机”。因此,用“网络公共事件”概念取代“网络群体性事件”概念具有重要的学理价值。

对此,董教授从行为主体、行为性质、适用法律三方面展开了分析。首先,两类事件的行为主体不同。群体性事件的行为主体是“群体”,网络公共事件的行为主体并非 “网络群体”,而是上网的公民;其次,两类事件的行为性质不同。字面上看,网络公共事件与群体性事件都是“事件”。然而,这两种 “事件”中的行为性质完全不同;第三,两类事件的适用法律不同。在法理层面,公民的 “言论”和 “行动”是两种不同的行为,对其适用的法律类型也不一样。

董教授总结道,网络公共事件取代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概念。其理论意义在于“网络公共事件”概念确切地表述了公共性网络舆论聚集这一研究对象,名实相符,有利于在公共领域、社会治理等理论框架和研究传统下对公共性网络舆论聚集展开深入研究,恰如其分地评价它对现实社会的影响与作用,同时保障有关学术研究的科学性;现实意义在于“网络公共事件”概念摆脱了“网络群体性事件”概念的污名化倾向,有利于客观地评价网络公共事件在推进国家治理、社会进步方面的作用,从而推进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制度建设。

讲座结束之际,曾丽红教授向董教授表示感谢,并希望我院研究生同学能够有所启发,不断激励自己对既定的学术概念始终保有一份敏锐的洞察力,能够对所谓的“常识”持有怀疑批判的反思能力,并努力提出一个能够切实推动传播学理论发展的好问题、真问题。

邹军教授感谢董天策老师的分享,认为董老师为澄清和改进目前学界既有的理论与现实困境提供了新的学术视域与研究路径,推动了新闻传播研究的发展与进步。

文/曹锐